公益诉讼案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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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对公益诉讼的看法
  1. 答:法律分析:中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权利。”因此,如果人们从国家.社会角度出发锋蔽,凡是涉及公共利益的行为对每一个公民而言,都应是具有利害基基关系的。进一步推之,公民通过诉讼程序,向法院直接起诉侵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并不是对他人私权利加以干涉的行为。故而,人们不能把利害关系局限于直接利害关系。无直接利害关系的人之所以有权起诉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主要因为,起诉人作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有权利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对侵犯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如人人都视而不见,那么个人、组织的利益也必然受到损害。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搏基谨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关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规定,结合审判、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本解释。
    第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主要任务是充分发挥司法审判、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督促适格主体依法行使公益诉权,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应当遵守宪法法律规定,遵循诉讼制度的原则,遵循审判权、检察权运行规律。
问:公益诉讼的社会效果
  1. 答:,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数量持续提升,上半年共立案办理10.7万件,同比上升32.3%。其中,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立案谨扮改6217件,同比上升71.7%。这不仅说明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领域持续发力,而且体现出在“国财国土”等领域,公益诉讼对国家利益特殊救济的作用进一步祥判彰显。
    其二,公益诉讼案件范围不断拓宽。除了扎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传统公益诉讼业务外,今年以来,检察机关还积极探索知识产权、金融证券等领域公益诉讼,上半年新领域立案3.4万件,同比上升82.3%。这组数据透露出,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向前发展,检察机关也在与时俱进,积极、稳妥拓宽公益诉讼案件范围,不断回应公众对缺历公益保护的新需求,这也凸显了公益诉讼的制度价值和发展潜力。
    公益诉讼检察,被称为是距离社会面最近、产生司法效益最快、最直接的检察业务,在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等方面也承载着公众更多的期待。近年来,检察机关不断丰富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持续聚焦老百姓的操心事、揪心事、烦心事,办理了一大批公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舆论高度关注的公益诉讼案件,为守护老百姓“舌尖上”“脚底下”的安全、有效破解生态环境保护“公地悲剧”等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并取得“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教育一方”的良好社会效果。
    公益诉讼是一项切实的民心工程,公益保护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面对社会治理中的堵点、盲点、难点等问题,只要更好发挥公益诉讼作为社会协同治理的助推器和催化剂作用,进一步凝聚各方力量,就一定能以扎实的办案实效守护好老百姓的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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